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
发表时间:2021-03-18
各县区、开发区教育(体)局、水利局、应急管理局,市直
各学校、幼儿园:
今年以来,全市多次出台防溺水工作措施,召开专题会
议进行部署,开展了安全检查;各学校也通过多种形式开展
了警示教育。但近期仍发生了未成年人溺水事件,8 月 3 日,
经济技术开发区刘道口水利枢纽下游沂河河道内发生溺水
事故。事件发生后,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,要求切实提高
思想认识,积极采取有效措施,举一反三,扎实做好未成年
人安全工作,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。经市政府同意,现将
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。
一、思想认识再重视,始终绷紧防溺水工作这根弦
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问题,事关广大未成年人的生命安
全,事关全社会的和谐稳定。各县区、各单位要充分认清防
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,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,切实克服
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,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防溺水等安全教
育。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,认真分析事故原因,引以为戒,
举一反三,切实强化暑期未成年人安全管理措施,坚决防止
溺水等各类学生安全事件发生。要加大宣传力度,通过电视
广播、报刊和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,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
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 8 月 5 日 12
时前将此通知传达到每一所学校和幼儿园、每一位家长和学
生,切实增强广大学生及家长防范意识。
二、管控措施再强化,切实消除各类风险隐患
当前正处于雨季和汛期,河流、湖泊、水库、沟塘等水
量增大,中小学生正值假期,不安全因素叠加,各级各有关
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,建立健全防溺水
联席会议制度,分析研判形势,解决重点难点问题,强化部
门间协调联动,推动形成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强大合力。
各县区要立即开展一次拉网式水域隐患排查治理,加强对水库、塘坝、河流、深沟、机井等重点区域的管控,在社区、
村居主要路口、醒目位置、重点水域设置预防溺水宣传标语、
标牌或宣传栏,宣传预防溺水知识;要在重点水域设置救生
圈、长绳、小船等防溺水救护设施设备,有条件的地方可安
装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;要加强对重点湖泊、河道、水渠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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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域管理和巡查,属地乡镇(街道)要落实责任,对重点防
范区域,安排专人巡查和值守,不留缝隙和死角,切实构建
起家庭、学校、社会“三位一体”的防范工作责任体系。要
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,完善溺水应急处置预案,特别
要强化重点时段应急值守,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,畅通信
息报送渠道,确保涉及未成年人的溺水伤亡事故及时报告、
妥善处置。
三、家校沟通再密切,切实把防溺水宣传教育做到位
目前,正值学校放假期间,学校管理难度较大。各级各
有关部门、各学校要全方位抓好安全防范工作,重点做好三
个“全覆盖”:一要做到“家校”联系全覆盖。要动员广大
教师特别是班主任,通过家访、电话、短信、微信、QQ 群等
形式与所有学生家长和学生联系,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家长
监护意识。二要做到安全警示教育全覆盖。自即日起至开学
前,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编辑防溺水警示教育材料发
送给学校,各学校要安排专人每天发送防溺水安全提示、警
示信息,提高学生及其家长预防溺水的警惕性和自觉性。三
要做到留守儿童排查、关爱全覆盖。各学校要配合社区、村
居全面排查留守儿童情况,对监护人监管不力的要重点加强
监控。
四、督查考核再严格,确保监督管理责任落实落细
各县区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“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”“谁
主管、谁负责”和“一岗双责”要求,建立和健全一级抓一
级、层层抓落实机制。要切实落实“一把手”责任,定期开展研判、部署、协调和督办。要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督查机制,
加强对辖区内防溺水工作的指导和督办,对各单位工作开展
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,对责任不落实、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
提醒、约谈,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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